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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維持現狀阻礙台灣成為國家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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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1912年建立的中華民國,與1949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,都自我主張是中國的新政 府,並非建立(國際法定義的)新國家。

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台灣最嚴峻險境 人民誤解國家的定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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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獨立建國運動,即使是在戒嚴體制的威脅之下,無論是台灣境內,還是海外的台灣獨立聯盟,都有許許多多,不分省籍族群,勇敢與明智的歷史記錄。

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台灣無須自陷領域論與條約論的爭議

「國家論」、「領域論」、「條約論」是國際法最傳統、最重要、最基本的部分。值得注意的是,無論是「條約論」,還是「領域論」,都是在處理國家和國家之間的事務或爭議。

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與其糾結邦聯與聯邦 不如思索人民自決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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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邦聯」(Confederation of State)必須是由主權獨立國家所組成的共同體。此可由以下兩個國際社會的實例加以證明。

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/「必然是國家」與「可以成為國家」

「為什麼我們有土地、人民、政府與軍隊這些國家的要素,卻仍然不是一個國家?」這個問題如果沒有讓大家清楚了解,必然阻礙臺灣建國。

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巴勒斯坦宣布《獨立宣言》與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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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67/19號決議,將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,由聯合國觀察員實體,升格為「非會員觀察員國」(observer state),另一個「非會員觀察員國」為教廷。

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主權、國家、國民的整合定義

    中華民國體制」下的台灣,依據自稱的憲法,已經使台灣成為沒有主權的中國自由地區。因為「主權」必然有其範圍,無論是叫「中華民國」,還是叫「中華民國台灣」,中華民國憲法體制都無法解釋與定義所謂自由地區、大陸地區、蒙藏地區、金門馬祖「福建省」的領域主權?

[FB - 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主權必須有明確範圍與界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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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主權必有其範圍,這就是對國民的管轄權與領域主權。主權一定有範圍與界限,沒有範圍就不是主權,沒有界限也不能形成主權。因此,主權就是指國家行使統治、支配權力的範圍與界限。

[FB - 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主權歸屬─國家權力最高性之所屬

    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組成要素即是主權,1933年「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」指出,國際法的國家必須擁有以下條件:固定的人口、既定的國界、政府、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,這就是主權。

[轉錄]顏聚享|滿足所有國家條件的「台灣」——凝視中華民國這堵高牆

" 台灣被認為是當代具備國家要素,但沒有意願作為國家的唯一案例——這大概是最令人難堪的評論了" 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