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與其徒勞於兩國論 不如致力台灣建國
不廢棄中華民國體制的「兩國論」,不但無法對應政府與國家相互關係的國際法理論,同時還會陷入永遠無法處理與中國關係的糾纏不清。 如果台灣的領導人、各黨派,不知道政府承認和國家承認完全不同,也分不清中華民國是建立新政府還是新國家,充滿矛盾的兩國論,無法說服台灣人民,更不可能說服國際社會。 國際社會與國際法理論,一個國家的建國運動,就是要和原來的國家分離,建立另一個新國家,而原來的國家則依舊存在,不可能被消滅。 至於新政府的成立,則是為了取代原來的舊政府,如果是民主選舉等合法變動,就是政權交替;如果是革命政變等,就是建立新政府。 因此,建立新國家和建立新政府,是完全不同的狀態。例如,伊朗的柯梅尼推翻巴勒維王朝,就是建立新政府,而非建立新國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