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台灣最嚴峻險境 人民誤解國家的定義


台灣獨立建國運動,即使是在戒嚴體制的威脅之下,無論是台灣境內,還是海外的台灣獨立聯盟,都有許許多多,不分省籍族群,勇敢與明智的歷史記錄。
尤其直接承受白色恐怖的台灣境內,監獄中難以計數的台獨革命志士,1964年彭明敏師生的「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」、1970年泰源起義事件、1977年台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,主張「建立新而獨立國家」、1989年鄭南榕甚至為此殉道。
即使是刑法第100條思想叛亂罪的惡法,尚未修廢之前,民進黨也曾勇敢在1991年通過台獨黨綱。遺憾的是,戒嚴體制的威脅排除,惡法廢除之後,獨立建國運動卻反而停頓倒退,獨立建國的聲勢愈來愈弱。
特別嚴重的是,獨立建國團體內部,還出現「台灣已經獨立」、「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」的主張,使獨立建國運動幾乎瓦解。
所以,台灣獨立建國運動,應該再重新出發,說清楚「主張台灣已經獨立」是嚴重的錯誤,提出為什麼台灣還沒有獨立、還不是國家的理論與證據,以及說明台灣應該如何成為國家,建國最重要關鍵與步驟何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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