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廢棄「中華民國憲法體制」才能建國
因此,應該理解如何進行建國的工作,什麼是優先可行的策略,才能達到建國的目標。
首先,就是必須廢棄「中華民國憲法體制」。
長久以來,來自中國的統治者,以虛假法統的中華民國憲法,號令台灣人服從,並且假借憲法條文打壓人民公投、抵抗權、建國制憲、國民主權等等運動。
若維持中華民國憲法的荒謬框架,重蹈覆轍的主張修憲或憲改,不僅矛盾錯誤、捨本逐末,也會讓國際社會誤解台灣要維持中國體制,更會縱容中國的舊勢力得以假借憲法規定架設重重障礙,使台灣難以脫離中國魔掌成為國家,永遠不會有一部保障自由人權與民主法治的憲法。
90年代台灣制憲運動萌芽時期,雖然集結不少力量追求建國制憲目標,卻過分依賴體制內的「制憲國大」。
結果這些國大代表進入體制後,有些屈服現實積極參與體制內補破網式的修憲,有些基於政治利益,企圖促成中華民國「第二共和憲法」,完全放棄建國制憲的目標。
因此,修憲的惡果,就是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的正當化,引導下一代認同中華民國,誤以為捍衛中華民國非法體制等於保護台灣。
此時此刻舊勢力還是假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,企圖阻撓台灣民主改革的轉型正義,強調憲法的「一中」本質,可見這部憲法必需廢棄。
台灣廢棄中華民國憲法,北京政權根本也無權抗議反對,因為北京政權就是廢棄中華民國憲法而存立的政權。
突破現狀才能開創新局,唯有建立新憲法體制,才能維繫台灣的自由民主,否則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,原本追求進步改革的力量,即使選舉勝利掌握政權,都是暫時的假象,必然再面對憲政亂相。
結合建國制憲運動的力量,不再誤認中華民國是國家,迷失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自我拘束的修憲,更不能把此重擔丟給下一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