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台灣無法成為國家的最大障礙
其次,就是對外自稱「中華民國」,讓國際社會認為,「台灣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」。
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,定位台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,因此維持現狀,事實上就是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份。
這不僅造成被國際社會認為台灣人民自已主張是中國的一部份,自願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,在台灣內部也造成各種阻礙改革的障礙。
中華民國憲法是1946年由中國人民所制定,中國人民有權制憲,也有權廢除這部憲法。
因此,1949年中國建立新政府,已經宣布廢除中華民國憲法,重新於1954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
至今,中國已經制定過4部新憲法(現行憲法已修憲5次),北京政權穩定有效統治中國,也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,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。
在此前提下,台灣如果繼續實施中華民國憲法,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進行修憲或憲改,不只是矛盾錯誤捨本逐末,更是容許舊勢力可以假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阻礙轉型正義,使台灣無法成為國家。
其次,聯合國2758號決議確定,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,中華民國依據目前的聯合國憲章23條,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,目前已經由北京政府代表出席。
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,People's是形容詞,中文就是(人民的)中華民國,所以北京政府在聯合國就是繼承沿用中華民國國號。台灣如果維持「中華民國在台灣」,將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合法主張繼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