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台灣假冒中國 永遠無法加入聯合國
陳水扁前總統於2007年7月,以中華民國名義,向聯合國提出加入申請書,遭聯合國秘書處直接退件,理由是認定台灣政府企圖「捏造身份」假冒「中華民國」。
台灣大多數人都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,但是在國際社會的認知,中華民國在台灣並不是國家,如此的常識與客觀現實,為何內外有此落差?
首先,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,同時也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,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,在名稱上雖使用中國或英文的CHINA,但是在憲章23條及正式名稱仍延續使用中華民國(Republic of China)。
事實上由英文觀之,中華人民共和國(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)直接意譯是「人民的」中華民國。北京政府自認為是以人民的革命,取代國民黨腐敗的「中華民國」,故在中華民國之前加上「人民的」形容詞。
北京政府認為繼續在聯合國使用「中華民國」名稱並無不妥,所以延用至今未要求更改,以北京政府的影響力,隨時都可以修改憲章23條,為何50多年來都繼續使用「中華民國」,不修改聯合國憲章?
因為北京政府認為繼承「中華民國」、代表「中華民國」就可以併吞台灣,也可以打壓台灣在國際社會不可使用「中華民國」。
因此,聯合國秘書處據此認定,台灣目前自稱是中華民國,企圖矇騙以「中華民國」身分,申請加入聯合國是於法不合、是冒名頂替,秘書處有權不予受理申請加入案。
其次,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主張「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,國號叫中華民國」,外交部仍然要求各國承認,在台灣的「中華民國政府」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,而不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(或中國)不同的國家。
此外,還在進行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憲時,自已指稱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,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國,台灣只是中國的自由地區。
由此可知,台灣的中華民國繼續假冒中國,企圖以中華民國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,當然註定失敗,連進入審查討論的機會都沒有。
因此,台灣人民必須站起來宣布獨立,主張台灣是新國家,才能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「申請加入」案,秘書處就沒有退回的理由與權限,必須依憲章規定送交安理會及大會審查。
即使中國在安理會審查階段否決,也顯示中國對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無計可施,只能消極使用否決權。台灣這時才能主張「已經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