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認清世界各國承認PRC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國際現實
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,而於1949年敗退台灣,世界各國與中華民國的政府繼續維持邦交關係,完全符合國際法的「政府承認」理論。
換言之,一個舊政府遭受到新政權的革命或叛亂時,若是舊政府尚未被完全消滅,處在還據有一部分領土及人民的過渡時期,各國繼續承認原來政府維持邦交,依據國際法的政府承認理論並無不當。尤其當時東西冷戰的國際情勢下,西方國家明知北京已經成立新政府,且有效統治著中國絕大部分的土地與人民,但是為了抵制中國共產黨政權,繼續承認敗退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,認定北京新政府是非法政權不能代表中國,根據國際法亦屬可行。
1950年北京政府在韓戰中出兵,持續對抗聯合國,接著又發生文化大革命,以致未能在國際社會上被廣泛承認,因此,西方國家才勉強承認一個幾乎要被消滅、敗退到台灣,繼續與北京對抗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以代表中國,而且持續到1971年。
當時的國際社會,基於這樣的原因,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。但絕非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到台灣之後;或90年代民主化之後,「中華民國」已經成為一個與中國無關的國家。
因此,如果要主張民主化之後,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成為國家,就必須面對兩個關鍵障礙,一是國際社會認定中華民國已經被北京政府繼承,二是台灣人民尚未宣布、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