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美國斷交在即前 台灣長老教會真知卓見的人權宣言


 
   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77年8月16日發表「人權宣言」,主張建立「新而獨立的國家」,強調「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,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,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,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」。這種明確廢棄中華民國體制,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主張,才能使台灣成為國家。
    但是,40幾年前「新而獨立的國家」的真知卓見,如今何在?今天台灣各黨派都主張繼續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國名,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,也聲明台灣早已獨立,不必再宣布獨立,沒有建立「新而獨立的國家」的必要。
    1999年5月9日,民主進步黨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,通過「台灣前途決議文」宣稱:台灣「事實上」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,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,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。如此一來,一般民眾開始相信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,根本不再論議獨立建國的問題。
    然而,這種主張卻無法說明,中華民國台灣何時獨立建國?為何國際社會都未承認?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,為何政治人物都一直表明「不會宣布獨立」。如果台灣已經獨立,為什麼還在進行反對或支持台灣獨立的民意調查?
基於以上種種的理由,都使得「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」的說法,怎麼講都講不通。台灣如果已經是一個國家,美國為什麼要反對台灣獨立,甚至公開指出是台灣自己不想獨立?
    例如,美國情報首長海恩斯、國防部科長包士可說,如果中國對台灣發動攻擊,美國要立即支持台灣獨立。難道美國不知道台灣已經獨立了,還在支持不支持或反對台灣獨立?
    更奇怪的是,如果台灣已經獨立,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,北京政府竟然不知道,還不斷的反對台灣獨立、兩個中國,一再警告如果台灣獨立將武力犯台,恐嚇台灣「宣布獨立等於戰爭」。
    所以台灣人民必需重新思考,什麼是一個「新而獨立的國家」。「新」就是要廢棄「舊」,重新宣布獨立才能建立國家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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