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許慶雄の憲法私塾] 從國際法探討台灣海峽與航行自由

DDG-93 transit through Taiwan Strait

 
針對北京政府經常叫囂的禁止台灣海峽航行與內政不受干涉,以下分別就國際法之航行自由與內政干涉等相關理論分析說明。
 
2019年4月25日法國葡月號(Vendemiaire)巡洋艦穿越台灣海峽,當時在歐洲國家中非常罕見,所以通過時曾遭中國軍艦尾隨。之後,加拿大軍艦也曾穿越台灣海峽。英國與德國都宣佈將派航母打擊群及護衛艦前往亞洲部署,並稱將在航行途中穿越南海,這是2002年以來的首次。
2021/9/17英國海軍參謀長拉達金(Tony Radakin)指出:「南海與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,是各國軍艦可以自由利用的航路」。9/27英國皇家海軍巡防艦「里奇蒙號」(HMS Richmond 、F239排水量約4900噸)宣布通過台灣海峽,並進行艦載直升機海空操演。
 
當然,軍艦通過台灣海峽最多的是美國,2020年美國軍艦13度通過台灣海峽,美國總統拜登(Joe Biden)上任以來至2021年9月17日,已經有九次穿越台湾海峽。
 
中國一直強烈抨擊各國軍艦通過台灣海峽。2021年9月片面發佈新的「海上交通安全法」,要求通過領海的外國船舶包括商船、軍艦,都要向中國通報名稱、呼號、當前位置、目的地與船上貨物。中國定義的「領海」不僅包括中國沿岸的領海,還包括東海、南海及台灣海峽。
 
此法是中國政府進一步對自我認定的海域主張擁有主權,禁止各式各樣外國船隻自由航行。中國也一再抨擊美海軍軍艦通過台灣海峽是「公開挑釁」,是台海和平穩定最大破壞者、危機的最大製造者。
 
台灣是四面環海的島嶼,對於船隻自由航行的權利,是台灣人民都必須要關注的問題。尤其台灣海峽一向是國際船隻往返的主要航道,國際法的航行自由也是國際社會非常重視的問題。
 
中國企圖管制禁止台灣海峽的航行自由,更是對台灣的重大威脅,台灣人民必需充分了解法理,採取對應手段。
 
美國與各國軍艦穿越台灣海峽,是否違反國際法,侵犯中國領海?到底臺灣海峽是屬於航行自由的國際公海水域,或是中國專屬經濟水域或中國領海?相信這是台灣人民長期關注但不熟悉的議題。
 
各國軍艦、船舶是否有穿越臺灣海峽的權利,這也是台灣人民必需了解的知識。當然這也是與台灣國際法法地位有密切關聯的問題。
 
地球表面有70%以上是海洋,16世紀海洋強國開始主張對海洋的支配、領有權。17世紀時,荷蘭的「國際法之父」格勞秀斯(Hugo Crotius)於1601年發表《海洋自由論》Mare Ciberum)指出,海洋具有一種流動的性質,亦是人類交通、通商手段與資源再生之領域。
 
因此,他的理論主張海洋不應劃定界線,也不應類比領土般的任由特定國家或私人獨佔,而應屬於全人類所共有的海洋。從此國際社會確立「海洋自由與航行自由」,一直維持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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